聘用單位:農學院木質材料與設計學系
擬聘職稱及名額:專任(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1名
起聘日期:116年2月1日(須完成本校聘任程序)
學歷:具木質材料、森林、林產、設計或其他相關領域之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
專長條件
(專任教師須具備下列各款專長條件,專案教師得參酌訂定)
1.具有博士學位。如尚未取得博士學位證書者,至遲應於本系教評會初審完竣前,提供由學校註冊單位簽發已通過博士學位口試之臨時學位證書。
2.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並附佐證資料:
(1)大專以上學校全職教學經驗 2年以上尤佳(請各系所、中心、學位學程自行訂定),並至少有一篇木質材料、林產、設計及木建築或數位應用於木質材料科學與設計相關科學SCIE(SCI)或SSCI著作(請填列學院所訂一級期刊等級)。
(2)博士後研究全職工作經驗 2年以上尤佳(請各系所、中心、學位學程自行訂定),並至少有一篇木質材料、林產、設計及木建築或數位應用於木質材料科學與設計相關科學SCIE(SCI)或SSCI著作(請填列學院所訂一級期刊等級)。
(3)木質材料相關領域業界全職工作經驗2年以上尤佳(請各系所、中心、學位學程自行訂定)【「業界全職工作經驗」不包含第(1)款大專以上學校全職教學經驗及第(2)款博士後研究全職工作經驗】。
(4)在國內外學術專業領域具有卓越成就、具體特殊事蹟者。
註:
①上述第(1)款至第(3)款條件之年資採計期間,係自取得博士學位後至收件截止日止。
②上述第(1)款至第(2)款條件之一篇木質材料、林產、設計及木建築或數位應用於木質材料科學與設計相關科學SCIE(SCI)或SSCI著作(請填列學院所訂一級期刊等級),得列入博士學位取得前3年起至收件截止日之著作。擬應聘副教授等級以上者,其送審著作應為徵聘公告截止日前5年內之成果。
③代表作如為合著之期刊論文,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如為合著專書應載明應聘者之貢獻度。
3.應具可執行EMI全英語授課能力,並通過系教評會面試時全英文簡報(試教)及全程答詢,面試時應全程錄音、錄影,並留存備查。
4.符合木結構材料或工程、木材數位化加工技術、木質建築設計與施工或林產教育等相關專長之一者為原則。
5.持國外學校博士學位證書,且畢業學校已列入「教育部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中,得免附英語能力檢定相關資料。
6.近5年內參與教育部、農業部、國科會或政府單位之產學合作或研究計畫者尤佳。
7.若不符合第1條、第2條、第3條之專任教師資格者,應以專案教師聘任。
應檢附資料
1. 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2. 履歷表及自傳。
3. 學經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校學位證書、成績證明、經歷等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並附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核發之個人入出境紀錄。)
4. 國立嘉義大學擬聘任教師著作及論文目錄一覽表(請依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類別:教師聘任及升等/新聘教師提送教評會審查相關表件網頁項下下載之格式繕打)、著作抽印本或影印本(含博士論文)。
5. 2封以上推薦信。
6. 5年內著作抽印本。
7. 碩、博士歷年成績單。
8. 外語能力證明。
9. 相關證照(專長)影本。
10. 教師證書影本(未具教師證書者免附)。
11. 可教授之課程名稱一覽表及課程授課大綱。(諸如:木工機械加工、木結構設計之一者尤佳,其他選修課程由應聘者參考專長條件自行提列至少5科)
12. 研究方向及領域說明。
13. 其他有助審查資料。
※所寄資料請依序排列,並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收件截止日:115年10月22日(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600嘉義市學府路300號農學院木質材料與設計學系 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職」,並以掛號寄出。
聯絡方式及聯絡人
電話:05-2717490
傳真:05-2717497
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人:何尚哲主任
備註
1. 本校得不足額錄取。
2. 新聘教師未具教育部核發擬聘等級教師證書者,及擬聘副教授以上已具教育部核發擬聘等級教師證書者,本校將辦理著作外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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