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級與名額:助理教授(含)以上專任教師3名。
二、資格:
(一)須具國內、外大學電機工程相關領域博士學位且具備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或研究經驗;或於116年1月31日前可獲得博士學位者。
(二)具備研究、產學發展潛力及富教學熱忱之教師。
(三)勝任英語授課者尤佳。
三、專長:通訊工程領域。(備註:必須能支援本系課程地圖所列課程之開授)
四、擬起聘日: 116年8月1日或117年2月1日起聘。
五、收件截止日: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2月4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811-726高雄市楠梓區高雄大學路700號 國立高雄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收」
六、應徵資料(請檢附下列資料並依序排列):
1. 本系應聘教師資料表(如徵聘公告之附件)。
2. 最高學歷證件影印本或指導教授證明可畢業時間之文件(國外學歷須我國駐外單位學歷驗證)。
3. 教師證書影印本(無者免附)。
4. 現職聘書影印本(無者免附)。
5. 七年內著作目錄(請就著作目錄至多擇五件檢附抽印本)。
6. 曾執行計畫之清單(無者免附)。
7. 大學、碩士班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正本。
8. 博士論文(尚未畢業者,請提供博士論文初稿)。
9. 二封推薦信。
10. 其它有利審查文件。
11. 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
12. 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七、備 註:
1. 本系將就應徵人員的學術成果、產業經驗、表達能力、及預期貢獻等綜合考量,擇優聘任。應徵經初審資格符合者,由本系擇優通知到校參加面試,詳細時間另行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
2. 資料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書面資料不退還)。錄取者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並配合提供相關聘用資料。